我的工作照怎么上了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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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3:5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张落雁 近日,毛小姐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一件事:广告公司竟然把她在原单位拍的一张工作照卖给了一家小超市,而这家超市则将她的工作照制作成广告放在超市门口。 前两天,毛小姐在经过自家附近一个规模不大的超市门口时,忽然发现这家超市的巨幅门面广告上,印的居然是自己以前在新一佳超市工作时所拍的工作照。毛小姐非常气愤,立即跑进去质问店主。店主表示,广告上的照片是超市从一家广告公司买来的,别的情况他并不清楚。于是,毛小姐又找到了这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很快就派人把宣传广告撤了下来,但是对毛小姐提出的经济赔偿却不予理会。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毛小姐原单位———新一佳超市。超市高经理告诉记者,作为内部员工的形象宣传,他们当时在超市的入口处挂了一些员工的工作照,毛小姐就是其中之一。为了制作宣传照片,他们曾把拍好的照片交给该广告公司作喷绘处理,但没想到,广告公司居然私下做出这种事情。 随后,记者在解放南路找到了这家广告公司。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在接到毛小姐的反映后,他们立即就派人去超市更换了广告灯箱。另外,该负责人还辩称,由于公司里的设计师经常更换,所以这件事情的具体操作经过她并不知情。至于毛小姐提出的赔偿要求,她表示无法接受,因为那幅广告并没有丑化或者歪曲毛小姐的形象,也不可能给她带来多少精神上的伤害。而且,新一佳超市将照片交给他们作喷绘处理时,也并没有特别申明该照片不可另作他用。 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典型的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案件,广告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他还认为,首先,超市与广告公司是单一的委托加工关系,广告公司不可以对委托内容擅作更换;其次,广告公司以赢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同意就将其照片另作他用。因此,广告公司的行为实质上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据《东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