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企今年试点年薪制 法人离任要作经济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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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23:2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9日电综合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市国资委主任熊大新9日上午透露,今年北京市要在国有企业中实施年薪制试点工作,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实行年度薪酬奖励;完不成经营目标的,扣减或延期兑现薪酬,直至不再任命或续聘。 熊大新说,今年北京市将抓紧制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企业的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签订责任书,逐步实现激励方式和激励水平与市场机制接轨。年度考核试点力争把50%以上的企业纳入考核序列,20%左右的企业在加入修正指标后,实施部分指标考核。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兑现奖惩,实施包括基薪、业绩年薪在内的年薪制,要解决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问题。从今年起,国资委将建立健全所出资企业运行情况的检测评价体系。 北京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张凤朝说,2003年全市国有企业共查处案件237件。今年要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对违规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另外,熊大新说,今年北京市要在所出资企业全面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订企业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今年,北京市国资委将新组建监事会办事处2至3个,新增派出监事会的监管企业6至9家,并完成首次检查。同时,选择一些企业进行财务总监委派试点,派出的财务总监对出资人负责,对企业的重大资金事项由财务总监与企业总经理实行联合签署,加强对重大事项和重大资金运用的监督。在所出资企业全面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订企业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熊大新说,个别企业负责人热衷于投资,几十亿、上百亿资产的大公司盲目投资“小土豆”式的小企业。国资委最近准备对这些问题进行清理。(记者贾中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