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县七干部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受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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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3:40 山西日报 |
本报1月9日讯(记者刘宇)公安局民警扣押可疑车辆,本应按程序立案并出具扣押单,但是怀仁县公安局的几名干警却没有这样做,他们对扣押的车不仅不出具扣押单、不立案侦查,而且还自己乘坐,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目前,4名主要责任人和3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已被朔州市和怀仁县两级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这是记者今日获悉的。 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建中不仅将扣押车辆自己乘坐,还同意将3辆扣押车让另外3名公安系统股级干部乘坐,在他带队办案中对3辆涉嫌车在扣押过程中违反办案程序未出具扣押单,对涉嫌盗抢的车辆也未立案侦查;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宁正将2002年5月15日由刑警队扣押的未立案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自己乘坐;该局禁毒队队长郭广生违规乘坐一辆未立案也未出具扣押单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该局刑警二中队队长李海军不仅违规乘坐扣押车,还将车丢失,在调查中不积极配合,对车辆情况不进行申报。 这4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怀仁县委、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建中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撤销其公安局副局长职务;给予郭广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政撤销其禁毒队队长职务;给予李海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政撤销其刑警二中队队长职务;给予宁正行政警告处分。 怀仁县公安局内部管理混乱,公安民警不正确履行自己职责,对扣押车辆不立案,不办扣押手续,长期占用扣押车和捡拾车辆供自己使用,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依据党纪条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朔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怀仁县公安局局长郭晋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怀仁县公安局政委的殷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怀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成林党内警告处分。并建议怀仁县纪委给予时任怀仁县公安局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