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患者原始病历需送卫生部 各地医院不得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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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0:12 燕赵晚报 |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卫生部9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保存的SARS临床诊断病例原始病历资料。 卫生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要按照统一要求,加紧收集、整理本地区2002年-2003年SARS流行期间所有SARS临床诊断病例原始病历资料,完成病历资料的编号,相关表格填写等项工作。将原始病历资料派专人送卫生部。卫生部统一组织人员完成录入后,将资料和数据库返回各地。广东、北京等病例多的地区由当地卫生厅局统一组织收集、录入,按规定时间将数据库送交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