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6条措施为民工追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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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0: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凡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都应快速受理,结案时间要比普通程序提前36天。海曙区加大了“春雨行动”的力度,该区劳动仲裁部门与法院昨日作出承诺,联手为农民工追薪开辟绿色通道。 针对以往农民工通过诉讼维权程序复杂和时间长的实际,为让农民工尽快安心回家过年,海曙区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决定特事特办,为民工推出了6条追薪便利措施。一是当场立案。对涉及外来民工的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的劳动争议案,只要有欠条等证据,符合有关规定,就当场发给受理通知书。二是调解先置。受理后3天内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当场制作、签收调解书,按期履行。三是快速审理。对调解不成的,答辩期过后5天内安排开庭,3天内结案。四是劳动者一方人数在30人以上的集体追薪劳动争议,在组庭之日起15天内结案。五是仲裁费减免或缓交。对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一个月以上的劳动争议案实行仲裁费减免。六是法院优先执行。对下列4类案件,经当事人申请,由区法院立案庭转接,直接进入法院执行的绿色通道。这4类案件为: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拖欠克扣工资的仲裁裁决书;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致使劳动者生活确无保障等部分裁决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案;因法定代表人逃逸,需要财产保全,当事人能提供财产归属证明的;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 据了解,自“春雨行动”开展以来,海曙区劳动保障部门已受理拖欠克扣工资案件20起,为198名民工追回工资18.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