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被枪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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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1:2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罪恶累累被判死刑 去年10月14日下午1时许,孙明和其同伙在小寨行窃,在转移赃物时被民警发现。他逃至大兴善寺门口,被公交分局民警祝选朋、王长安追上。在拒捕时,孙明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向两位民警的胸、背部各刺一刀。祝选朋受伤过重壮烈牺牲。次日孙明即被批准逮捕。 今年31岁的孙明以前就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然不知悔改。去年11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孙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前和法官最后对话 昨日一早,市中院法官在看守所监视下见到卸去戒具的孙明。 法官问:你是被我院一审判处死刑后极少数不上诉的被告之一,为什么这样做? 孙明答:我知道自己罪大,就服判了。 法官问:最后还想说什么? 孙明答:我对不起那位民警和他的家人,对不起西安人。 法官问:为什么? 孙明答:西安人好! 法官最后问:还想对家人说什么? 孙明答:让家人好好过日子,把儿子带好,不要学我这样。那些还在行窃的人再不要干那事了。 8时40分,孙明等罪犯被武警从监室里押到提审室。法官依法仔细地对孙明的姓名、年龄、所判罪名等进行了最后核对,然后问:“孙明,你是否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书?” 面对法官的最后讯问,孙明麻木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低声说:“收到了。”接着,他按要求在验明正身笔录上按下手印,然后被两名武警带出了提审室。 十余分钟后,孙明等罪犯被依法执行枪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