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要求施工企业春节前100%兑现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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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1:5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精神,目前各建筑施工企业已偿还农民工工资185.1万元,市政府要求各施工企业务必在春节前100%兑现民工工资。 造成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是工程上马后资金不落实,合同得不到认真执行。春节前兑现民工工资,是当前解决拖欠款的主要问题。据摸查,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263万元,为此,我市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多层次、全方位的筹集资金,并以有限的资金优先付还民工工资。截止目前为止,已偿还农民工工资185.1万元,尚欠农民工工资77.9万元,偿还比例为70.4%。 我市还采取措施,重点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对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要追究责任;已获工程款的建筑企业要优先兑现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对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要实行市场清出机制,停止其参加工程投标资格。(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