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安溪:“二奶”反目经理自首牵出6“贪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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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2:12 大华网 |
新华网福州1月9日电近日,安溪县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联手查处了一起受贿案:该县人称“三十六米大街”拆迁办公室的6名干部,因涉嫌分别接受承包商数千元至数万元的“红包”,主要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人员正接受党纪、政纪的处分。 案发福州源自安溪 2003年10月的一天,福建省煤炭科研所负责对外承包基建项目的工程师陈志敏,在妻子的劝说和陪同下,走进当地的检察院反贪局自首,爆出了令安溪人震惊的新闻——— 2000年,陈志敏所在的省煤炭科研所竞投中标安溪县的旧城改造“三十六米大街”改建工程。 经过近一年的施工,工程顺利验收。陈志敏向安溪方面提出了分批汇款的方式提取工程款。其中一笔29万元的款项被他擅自截留,作为自己的“运作费用”。陈志敏分别分批向拆迁办的6名负责人、工作人员“赠送”了从5000元至4万元不等的“红包”。 陈志敏的交代引起了福州反贪部门的重视,当即向安溪的纪检、反贪部门反馈了陈志敏的行贿案情。当年11月,安溪纪检、司法机关快速侦查,案件真相大白,6名干部先后落网。 “二奶”反目经理自首 “三十六米大街”拆迁办6干部受贿案源自陈志敏的“二奶”。 涉嫌受贿的2名干部向记者叙述了案件发生的经过。受过高等教育的陈志敏常出入于灯红酒绿的“世界”,结识了颇有姿色的女青年王丽(化名),很快便成了陈志敏的“二奶”。 2000年,陈志敏到安溪负责“三十六米大街”挡土墙的承建工作,王丽随行,并协管财务,“掌握”了陈志敏的“经济命脉”。工程完工不久,陈志敏提取了29万元的工程款,为王丽在福州购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住房,用8万多元余款给安溪拆迁办的人员送“红包”。 不久,王丽向陈志敏索要购买商品房的余款无果,即与陈志敏反目,以“要把账本端给单位”、“向检察院举报”相要挟。陈志敏惶惶不可终日。 他的一系列举止被妻子发现,终于弄清了真相。在妻子的劝说之下,被王丽逼得走投无路的陈志敏走进了当地反贪局,交代了他的犯罪过程,拖出了安溪“三十六米大街”拆迁办的6名“意志薄弱者”。 建了“土墙”毁了“廉墙” 据安溪县纪检、司法部门的侦查,陈志敏的行贿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担任“拆迁办”负责人的刘某,平时工作负责,被人称为“铁面无私的硬汉”,陈志敏就用“补贴费用”的借口,分几次给他送上了4万元的“承包工程活动经费”;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预算的2名干部,则采用“补贴餐费”的借口给他们各“奉送”了5000元到6000元“红包”。而给拆迁办办公室主任李某的1.7万元“红包”,则是以“让办公室人员改善生活”为由,而被李某私吞。(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