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重生命的碑更要立在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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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6:11 南方都市报 |
马上评论 10日上午,重庆开县高桥镇隆重举行“12·23”特大井喷事故罹难者追悼会,以纪念在事故中死难的243名遇难者。同一天,这里隆重举行罹难者纪念碑奠基仪式。 一直以来,在我国,纪念碑之类都是为各类非常人物所竖,普通百姓即便是伤亡很大,也是难以将姓名镌刻上纪念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243名群众是在责任事故中丧生,但随着纪念碑的竖立、遇难者姓名的被刻录,毕竟使得普通人的生命在已经失去之后,难得地在天平上获得了近乎同等的分量。虽然人们的悲伤将难以消除,但碑的竖立还是多少带来些许慰藉。相比以前,也可以说是有了一些进步。虽然这进步原本就是应当的,虽说这进步来得还是有点迟。 竖立纪念碑是为缅怀事故罹难者,但根本目的还在树立敬重人的生命的意识,因而就不能不同时将事故教训甚至是事故责任者的名字一同刻上。惟有如此才能永远铭记教训,才能真正警钟长鸣,更有力地警醒后人。 同时还应看到的是,敬重生命的意识是不容易简单地随着一块碑而真正树立起来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再发生尽管有着各种具体原因,但说到底还是缘于敬重生命意识的缺乏。单单指望竖立几块纪念碑就能有效减少重大伤亡无异于是天方夜谭。所以更重要的是要将敬重人的生命的意识刻进心田。 生命的消亡数字是与敬重生命的意识成反比例的。只有真正在心中树立敬重生命的意识,将缅怀遇难者的纪念碑“竖立”在心田,才能使生命减免不必要的消亡。 魏文彪 (江西 编辑) 本版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