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样的文字,让我震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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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0:17 人民网 |
网友:中都宰 《新京报》9日评论《》,是针对一起操纵病残乞儿的恶性犯罪案件而写,但作者将关注的目光集中在了规范乞讨行为上,可以说是评论“脱靶”。文中提出通过颁发证件牌照的办法,套用原文的一句话说:读了这样的文字,让我震惊。 首先把一些被操纵的行乞者定位为“假乞丐”是不公正的,他们之所以成为“假乞丐”,是有人逼迫的结果。我们要做的不是还其“真乞丐”之身对其施舍,而是要诉诸警方对其进行解救,还其正当公民之身。同时,那些真正坐收渔利的幕后操纵者,也不是假乞丐,更不是真乞丐,而是地地道道的犯罪分子。我们通过颁证,能够解救小女孩于所处惨境吗?能够打击幕后操纵者并依其行治其罪吗?同时会不会让黑幕下的罪行披了合法的外衣呢? 为乞丐颁证,显然要对乞丐有个科学统计与身份甄别,在操作起来就“此路不通”。救助站的大门始终敞开着,走进去会有全面的救助,乞丐们尚且不去,那怎么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欢天喜地来领证呢,何况多一证并不会对他们的乞讨带来收益,乞丐也要进行“经济学分析”的。恰恰相反,那些操纵者深味持证之必要,为了使自己的“生意”继续下去,操纵行乞者去申领牌照,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最严重的是,持牌乞讨非但不能带来文明乞讨,由于有证即合法、无证即非法的可操作性,它根本就是一种制度化的“禁乞令”。这种办法的随意性极强,有关部门象查暂住证一样盘查乞讨证,对无证经营的乞丐施之以惩罚,会有什么后果发生是不言自明的。天赋人权,任何天然的权利都不需要证件来赋予,一旦权利被夹在证件的薄本本之间,即是权利的丧失之时。同时,这种“证件依赖”的社会管理模式,以及赖之存在的思想基础,着实该摒弃了。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