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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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0:23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为了适应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参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崇左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127名(市直45名,县82名)。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崇左市(含所辖县、市、区)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以上人员;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4、具备拟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3、报考崇左市机关的一般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机关的一般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乡镇机关和乡镇基层单位可适当招考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生;4、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5、根据职位需要,经录用主管机关同意在招考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集中报名。2004年1月13日-14日,在崇左市人事局集中报名。接待时间:9:00-17:00。(2)分散报名。2004年1月15日至16日,进行分散报名。①报考崇左市市直机关的,到崇左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②报考县(市、区)、乡(镇)单位职位的,到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2004年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推荐材料;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证;中小学教师必须出具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奖励证书(或奖状)。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黑白、彩照均可)。2、填写报名登记表初审合格者填写《报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三份)。3、缴费初审合格者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报考公、检、法部门的需另加专业考试费50元)。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04年2月3日至6日,领取《准考证》。报考崇左市市直单位的到崇左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报考县(市)、乡(镇)单位的到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 (1)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知识为公、检、法专业有关知识,由崇左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协商上级部门统一命题。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申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专业科目5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90分钟。(《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用书到崇左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购买,公、检、法专业考试用书分别到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购买)。(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4后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崇左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确定。(3)笔试时间。2004年2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申论》下午3:00-5: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04年2月15日(星期天)上午8:30-10:00,公、检、法专业知识(4)笔试地点。崇左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崇左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协商上级有关部门组织。(6)笔试成绩查询: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或16889918声讯专线查询。(7)合格分数线确定。由崇左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面试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2)进入面试人选。按用人单位计划录用职位数,将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含照顾加分>合格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人选。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要面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批准。(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4)命题。由崇左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协商上级有关部门命制。(5)面试组织。崇左市市直机关的面试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会同招考单位共同实施。各县(市、区)的面试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单位共同实施。 四、考核和体检 (1)人选确定。按用人单位计划录用职位数,将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和面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人选。 (2)方法。考核和体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核结果可以量化,但只作为拟录用人员的参考,不将考核分数作为录取顺序的依据。 (4)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用人单位或招考主管部门联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如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6)组织实施。考核、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委托招考单位进行。体检的医院为县及县以上的综合性医院。 (7)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公示和录用审批 (1)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将每个考生的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和面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拟定录用人员(原则上不得“跳录”),按干管权限由崇左市委组织部或人事局审批。 (2)执行公示制度。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实行一年试用期,并接受初任培训和试用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录用资格。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女性加5分;退役军人加4分;归侨、侨眷加4分;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一等功奖励)加10分;市(地)厅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二等功奖励)加7分;县(市)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三等功奖励)加5分;任村委会干部(含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试,择优选拔的大中专毕业生“村官”)满一年以上的加5分;报考乡镇机关或乡镇基层单位的加3分。如获上述多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 七、确定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候录库人选 凡参加今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符合本次划定的入选候录库规定的,可连续保留两年候录资格。各单位在空编又需要补充人员时,可从候录库中挑选,并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体检和考核,择优录用,按管理权限审批。 八、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问题 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其他院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安警察院校按人民警察条件招生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后,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优先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的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然后按计划招考职位数与符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划定的考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体能测验和考核,均合格的,择优录用。具体实施办法按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九、监督检查考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报考者与考录单位的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必须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进行回避。整个考试录用工作于2004年6月上旬前完成。崇左市各县(市、区)自本简章发布后分别发布考录《简章》。 附件:2004年崇左市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计划表 咨询电话:崇左市委组织部:0771-7835103 崇左市人事局: 0771-7835786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组织部崇左市人事局 2004年1月9日 责编:谢寿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