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撞死人赔偿粮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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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2:21 重庆商报 |
沈阳今报消息20世纪90年代就禁止流通的粮票,而今却在处理铁路交通赔偿案件时得以“流通”。沈阳铁路部门的依据是国务院1979年印发的178号文件规定,除给“解决粮票”外,对事故死亡者赔偿80到150元。这让刚刚因火车事故失去母亲的刘先生感到难以接受。2003年12月29日下午2点多,刘先生的母亲庞老太在横穿沈山南线十公里850米处的铁路时,被当时北行的火车撞倒,当场死亡。12月30日,刘先生到沈阳铁路公安分局大成派出所索赔时,派出所的警员拿出一份国务院文件,依据文件所述,铁路部门一般只能赔偿刘先生80元到150元,最多赔偿300元。刘先生注意到,警员出示的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室于1979年7月16日印发的,文末还写有“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厅”等字样。(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