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教师一审判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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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5:25 华商晨报 |
新闻回放 教师王兴华于2002年9月至2003年夏季,在自己的办公室、实验室、家中,分别对该校8名女生进行猥亵25次。 晨报讯(记者 经淼 通讯员 盛红娟)现年39岁的沈阳市康平县小城子镇前苇塘完全小学原教导主任王兴华,因猥亵儿童罪1月9日一审被康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3年9月1日,康平县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科将这名色狼教师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批准逮捕,不久后被提起公诉。 9月5日,康平县教育局经过研究决定,撤销了王兴华的教师资格,并将其开除公职。 对于小城子前苇塘小学校长吴春林,康平县教育局作出了撤销其前苇塘小学校长职务的决定,小城子中心学校校长阚国振也被免去校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