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修宪建议:八要点引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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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9:5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对此次修宪建议中的主要内容和背景,中央党校政法部傅思明教授进行了逐条解读,归纳为八个要点。 一、“三个代表”成为国家指导思想。 傅思明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因此,有必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 二、私有财产保护力度加大。 修宪建议鲜明地提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和力度都明显加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此次修宪建议规定保护私有财产,不仅保护生活资料,也保护生产资料;二是过去宪法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此次修宪建议对“私有财产权”也将予以保护;三是提出在对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时,要“给予补偿”。 三、非公有制经济地位获得提高。 此次修宪建议提出:宪法调整对象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扩大为“非公有制经济”,国家的政策由“引导、监督和管理”,变为“鼓励、支持和引导”并对其“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傅思明说:“过去对公有制经济才用‘鼓励’一词,现在可以说,在宪法上,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地位。” 四、更加明确表明“保障人权”。 修宪建议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傅思明认为原因有二:从国内看,国家对人权问题越来越重视;从国际看,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与西方进行人权对话。 五、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扩大。 修宪建议在对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内容。傅思明认为,此次修宪建议涵盖了新的社会阶层(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等社会阶层),表明我们的政权更巩固。 六、“政治文明”首次被建议入宪。 修宪建议中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充分反映了新一届党中央的协调发展观,对于推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七、国家主席职权有所扩大。 修宪建议在对国家主席职权的表述中,增加了“进行国事活动”的内容。傅思明认为,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对外交往增多,越来越要求国家主席能够参与更多的国内外活动,承担更多的工作,赋予其进行国事活动的权力显得非常必要。 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国家目标。 修宪建议增加了有关社会保障的内容,即“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落实公民生存权,必然要求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稿件来源:《半月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