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述廉制度”实行3年 对象可能扩大至乡镇干部 述廉如何更好防腐引起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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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0:1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新闻回放 据报道,宁波市委2000年出台了一项规定,要求所有机关团体的县(局)级以上干部要做年终述廉报告。经过三年的实践,浙江省决定向全省推广,对象也扩大到了乡镇干部。 肯定 用述廉来拆掉“宫墙” 子贡曾用“譬之宫墙”来比喻孔子的学识丰厚,大意是,如果用围墙来作比喻,老师的围墙太高,所以常人从外面看不到他丰富的学识。 借用一下这个比喻,很多领导干部的家庭关系、财产多少也同样被一座高高的围墙遮得严严实实、讳莫如深。这种状况,使得部分干部可以安全地躲在暗处大肆钱权交易、违法乱纪,却逍遥地躲过公众的监督。 让干部主动述廉,拆掉“宫墙”、照X光,这是一种进步,体现了宁波市惩治、预防腐败的决心。在我国廉政建设日趋完善的大背景下,“述廉制度”不仅是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随着廉政制度的完善,还可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述廉,从本质上说就是建立一个干部监督机制。只要在述廉之外,同时健全高薪养廉的激励机制、预见性的监督机制、震慑性的惩戒机制,从制度上让官员不愿、不敢伸手,述廉的意义就可以超出思想教育范畴,成为廉政更有力的保障。(林森) 建议 严厉惩贪使述廉更有效 笔者认为,“述廉制度”作为一种新的探索,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从效果来看,它在预防遏制腐败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从制度设计来看,述廉仍属于思想教育的范畴,其实现形式更多地依赖于述廉干部自身的思想觉悟和自觉性,缺乏强制力的保障,希望通过一年一度的述廉报告让领导干部自爆其短,在有些情况下,可能行不通。而且述廉的曝光范围仅仅局限于系统内部人员和直接上级,而非面向公众,因此还很不完善。 人皆存私心,在市场经济以及当前一些干部的素质有待提高的状况下,好的制度能遏制私心,松散的制度则会纵容私心。 因此,“述廉制度”要更好地发挥作用,除了述廉这一形式本身还需进一步完善外,相关廉政制度的建设也很重要。 而且,除了通过述廉的方式进行监督、教育,还要加大对贪官的惩罚力度。对那些在述廉时说一套,在现实中又做另外一套的人,一经查处,应该给予更严厉的处罚,以此来警示想在述廉时说假话的人。严厉地惩罚贪官,才能让“述廉制度”更有效力。(陈彦佳) 第三只眼 述廉制度需三大保障 推广“述廉制度”,让领导干部自己先监督自己,自揭家底,不失为拒腐防变的一个好思路。但要防止述廉在实际操作中变味,笔者认为应在三个方面作出保障: 一、内容的保障,就是要明确规定“述什么”。其实述廉内容丰富,比如:有无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有无违规购买、装修和占用住房;有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有无违反党的干部政策选拔任用干部;以及配偶、子女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所述内容应该是重要的、关键性的,不能拿一些无关痛痒的内容搪塞、糊弄公众。 二、形式的保障,就是规定“如何述”。谁来质证述廉内容的真实性?如何述,就是要求述廉要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程序,不可乱来一通,或草草了事。更重要的是,如何完善对述廉干部进行事中及事后的监督?即对其所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质证、调查。若只是一“述”了事,那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三、相关制度的保障。“述廉制度”终究是一种内部的自律机制,主要依靠的是干部的自觉性,而自觉性有时可能靠不住。这就要求以自律为主的“述廉制度”与他律机制相结合,有机互补,才能确保“述廉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切实起到拒腐防变的效果。(默客) 多棱角 宁波市和浙江省率先推出和深化“述廉制度”,其勇气和决心可嘉。 反腐形式上的创新应该鼓励,让领导干部自揭家底更不失为拒腐防变的好招数。但为了防止有些人将述廉视同走过场,为了更好发挥述廉的作用,在推广的同时,还应完善制度建设,确保“述廉制度”的明天会更好。(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