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是事故“罪魁祸首” 道路交通安全引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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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1:51 大华网 |
年关将至,春运来临,道路交通又将再度繁忙起来,道路交通安全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记者日前在深汕高速公路东段公司采访时,了解到这样一组统计数据,去年1至11月,深汕高速公路汕头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77宗,其中有百份之七八十的交通事故是因车辆超速而造成的。车辆超速,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是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 据专业部门随机测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中高档小轿车和豪华巴士的时速一般在140公里以上,有的竟高达180公里。在此情况下,一旦出现爆胎、机械故障或前车故障时,车毁人亡的惨剧便无可避免地发生了。车辆超速的主要原因就是有些司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不遵章行驶,以为上了高速公路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开多快就开多快。殊不知高速公路其实也有限速行驶,像深汕高速公路是按平原微丘区的标准设计的,最高限速是每小时不能超过100公里。超过了这个最高限速标准,行车安全程度肯定会降低。除了超速外,司机长途开车,疲劳驾驶;违章超车,长期占用超车道,破坏行车秩序;货车严重超载,慢速行驶,乱停乱放,路上上落客及司乘人员没有系带安全带等违章行为,也是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针对目前深汕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问题,交警部门和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通力合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交警部门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实行24小时联勤巡逻制度,“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全天候对路面进行实时监控。交警部门在路上安装雷达测速仪,加强对超速车辆的监控管理,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驾驶行为。高速公路公司投入资金补充失窃的公路标志,在事故多发路段加装警示标志牌,并对全线的标线进行翻新,对全线桥头踏板、跳车、路面下沉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进行紧急维修。本报记者赵令蔚(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