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非婚生女婴状告亲生父一审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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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2:04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许玉璇)本报在去年10月21日报道的《非婚生女婴状告亲生父亲》一案近日一审判决,女婴罗小妹(原文化名月月)胜诉,被告郑某被判继续履行与原告法定代理人罗某就原告抚养费达成的协议。 被告郑某与原告之母(法定代理人)罗某生下一非婚生女(即原告)后双方签下一份协议,约定女儿暂由罗某抚养,被告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给付抚养费,被告在付过三个月的抚养费后未再给付抚养费,原告遂诉至澄海法院。 经过庭审,澄海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郑某应继续履行与原告法定代理人罗某就原告罗小妹抚养费达成的协议;被告郑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罗小妹2003年6月至11月尚未给付的抚养费11000元。原告法定代理人罗某在接到判决书之后十分感激,她说,虽然在汕遇人不淑,但在上诉期间得到了汕头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们的无私援助,还得到了社会上很多热心人士的帮助,使她倍感温暖。(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