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除火灾隐患不得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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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3:3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殿前街道开展4个月消防整治 本报讯 (兰文 陈炳耀 杨飞鹏) 本月起,湖里殿前街道出租房如果存在火灾隐患,且不及时整改的,将被禁止出租。 昨日,记者在马垅社区小东山一出租户看到,屋内安装了全自动应急照明灯、防火门、消防软梯等,其中一间房屋配备了喷淋灭火系统。 据了解,殿前街道是我市出租房较集中的区域,由于出租房过于密集,火灾隐患突出。为此,殿前街道办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决定在1月至4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治理范围包括出租房、沿街店面、外口公寓,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的出租房和外口公寓,以及工厂、车间、住房“三合一”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