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强行乞讨要受治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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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3:5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据新华社电深圳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依法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通告,其中特别规定,强行乞讨要受治安处罚。 为了维护深圳口岸、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重大活动场所、机关办公场所及其他重点公共场所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通告规定,对在公共场所尾随纠缠、拦截路人强行乞讨的,强行卖花、擦车、拉客、兜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机动车道索要财物或兜售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依法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