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副书记:不得向法院下达创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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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7:07 人民网 |
人民网济南1月11日电针对少数地区以缓解财政紧张或经济发展为由,违反法律规定向同级法院下达经济指标现象,山东省委副书记王修智日前提出,各级党委要确保人民法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必要条件,坚决防止给法院规定创收指标、招商引资指标等各类经济指标,干扰正常司法。 王修智指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和组织上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法院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法治观念,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做好执行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对涉及全局、影响重大的案件,要加强协调指导,从政治上、组织上为法院公正司法和依法执行提供支持和保障。要积极帮助法院解决办案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必要条件,坚决防止给法院规定创收指标、引资指标,干扰正常司法。(刘云王世心 张志华)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