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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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1:0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问:我是在广东打工的外地女子,为讨孩子的抚养费,欲和孩子生父打官司,可我现在生活十分困难,想申请法律援助,请问我该去哪里申请,要提交哪些材料?读者阿丽 答: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有广东省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二)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三)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及材料:(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二)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三)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