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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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1: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自1991年起每年进行一次,评选上一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分部委,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组织生产、推荐申报的精神产品中五个方面的精品佳作。这五个方面是: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一部好的电视剧作品,一部好的电影作品,一部好的图书(限社会科学方面),一篇好的理论文章(限社会科学方面)。 中宣部对组织这些精神产品生产成绩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和部队有关部门,授予组织工作奖,对获奖单位与入选作品,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从1995年度起,将一首好歌和一部好的广播剧列入评选范围,1997年度起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五个一工程”的名称不变。“五个一工程”实施以来,对各地、各单位精神文明产品生产的发展与提高,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体现了中央提出的“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把“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号召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五个一工程”中文艺项目的评选,贯彻了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对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催生富有鲜明时代精神和浓郁生活气息、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五个一工程”奖现已成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社会影响大、权威性强的重要奖项。 本届“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提高质量、压缩数量、严格标准、宁缺勿滥、公开公正的要求,突出把群众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作为入选的重要标准,明确要求舞台艺术类作品要有较高的演出场次,影视作品要有相当的收视率和票房收入,图书要有相当的发行量。本届“五个一工程”共有58项作品获“优秀作品奖”,此外,授予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广播剧、图书、理论文献电视片、理论文章等领域的115项作品为“入选作品奖”,入选优秀作品总数比上届373部减少85%,入选优秀作品的代表性和质量明显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