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你无权说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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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2:36 兰州晨报 |
1月9日晚,中国足协发表声明认为,1月7日《足球》报发表的《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一文“严重失实”,其回应措施之一就是,从即日起,取消《足球》报对中国足协主办、承办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的采访资格。 消息一出,即引起广泛关注。 就事情发展态势看,报道是否失实,目前暂无缘置喙。我们也无意介入这场纠葛。这里要说的是,中国足协取消一家媒体对它的“采访资格”是否妥当。 何谓资格?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指从事某种活动所应具备的条件、身份等。对于媒体来说,这个“某种活动”即是指新闻采访活动。那么,它所具备的条件、身份又是什么呢?《足球》是一家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公开出版的报纸,新闻采访的权利也就与生俱来,其从事新闻采访的条件、身份等当然就具备了。显然,这一资格的存在与否,只能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来决定,而不是由采访对象来决定的。 对于媒体来说,中国足协是采访对象,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存在纠葛,中国足协有权不接受采访。但是,不接受采访的权利,不等于否定对方的采访资格,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中国足协作出“取消采访资格”的决定,其实是概念的误用。由此而产生的问题,可能就会使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现在,不少被采访单位喜欢给媒体发采访证,这大抵是一些采访单位出于有的媒体乱发新闻给他们带来被动,而做出的一种接受信誉好的媒体采访的选择。这种“采访证”其实就是给媒体一种凭据,意思是“我可以接受你的采访”。 但它不具有法律效力,与媒体记者拥有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不可同日而语。事实上,只有“记者证”才更合乎“采访资格”的属性。然而,在一些人眼里,“采访证”似乎就是“记者证”,以致把“采访证”看成了“采访资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