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万里行第2号消费警示:无糖食品诱人圈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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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5:42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1月12日讯我国现约有3000万左右的糖尿病人,面对这样一个不能摄入含糖食品的庞大消费群体,目前市场上的无糖食品诸如饮料、八宝粥、奶粉、饼干、口香糖、壮骨粉、山药粉、麦片、巧克力等可谓琳琅满目,销售额也呈上升趋势。但一些所谓的名为无糖,实则有糖的食品,糖尿病患者如果过量食用这样的产品,将会造成身体的损害,甚者危及生命。 按国际惯例,无糖食品是指不含食糖即不含蔗糖(甘蔗糖和甜菜糖)和淀粉糖(葡萄糖、麦芽糖、果葡糖)的甜食品,但是无糖食品必须含有食糖属性的食糖替代品,如糖醇(包括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甘露醇等),而不是用糖精等高倍甜味剂生产的甜食品。目前在我国已经批准列入使用卫生标准的糖醇棗食糖替代品有麦芽糖醇、山梨醇、木糖醇、乳糖醇,允许其在糖果、糕点、饮料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按生产需要添加。 目前我国无糖产品市场上存在以下现状: 1.个别企业玩文字游戏,极力夸大“无糖”的字面含义,括号内小字标注“无蔗糖”,欺骗消费者。事实上,无蔗糖不等于无其他单糖(葡萄糖、果糖、半乳糖、核糖等)或双糖(蔗糖、乳糖、麦芽糖等),所以该类产品是无蔗糖产品,而不是无糖产品。还有的虽然标注“无蔗糖”,但在其配料表中却标注加有白砂糖或葡萄糖,而蔗糖和白砂糖是一回事,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2.一些所谓的“无糖食品”,虽然未使用蔗糖作为甜味剂,但却“偷梁换柱”,把蔗糖的替代品糖精充作甜味剂。这类甜味剂所产生的热量较低或基本不产生热量,但并不等于不含糖。“无糖食品”并不能降糖,我国《食品管理法》中规定的食品中不能添加药品,而很多“无糖食品”在广告中吹嘘有降糖的疗效,违反了《广告法》保健食品不能宣传疗效的规定。 3.食用糖替代糖以及木糖醇含有蔗糖成分。 面对无糖食品概念混乱的状况,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购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这样的产品比较令人放心。 二、不仅要看其是否标注“无糖食品”的字样,还要看其配料表,看该产品是用何种甜味剂(如木糖醇、麦芽糖醇、糖精钠等)代替了有关糖类如蔗糖(砂糖)、葡萄糖等。对于标注“无蔗糖”字样的食品更应注意,不能盲目食用,因其中可能含有葡萄糖等其他糖类。 三、不仅要看食品的包装上有无蔗糖含量,还要考虑食物本身是否含糖,因为有些食品的添加剂中并不含糖,但食品本身可能含糖分。据有关人士介绍,无糖食品中不能加入蔗糖是最起码的常识,但如果所查出的蔗糖是产品成分中1%—3%的残糖中所含有的微量蔗糖的话,在国内外都是正常的。 四、对无产品糖份标注或标注不符的产品,不予购买。 五、“无糖食品”等保健食品在某些疾病状态下可以使用,但绝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糖尿病患者食用无糖类或低糖类食品时,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控制主食的摄取量。糖尿病患者慎用无糖食品,以防被动消费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