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装炸弹炸死他人 “杀手”出庭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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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0:1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因怀恨前夫与其离婚,妇女谢桂珍竟雇他人,将炸药安装在前夫的摩托车上,致使前夫被炸死,继这个妇女被判刑后,受雇于她的“杀手”也被推上了被告席。1月1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国武今年33岁,无业,1994年因盗窃罪在广东被判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王国武出狱3个月,一妇女和他取得了联系。要王国武找人帮忙一起“教训”其前夫代某某。在谢桂珍的雇请下,王国武找来了同伴房青(另案处理)帮忙。 1998年5月19日凌晨1点钟左右,王国武伙同房青将事先准备好的硝铵炸药安装在代某某的摩托车上。当天上午8点半,当代某某启动摩托车时,引爆了炸药,代某某被当场炸死。案发后,王国武潜逃。 去年6月8日,潜逃到内蒙古的王国武因形迹可疑,引起了临河市警方的注意,经民警盘查后,王国武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昨天的法庭上,公诉人王国武受雇于他人以爆炸手段致人死亡,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是累犯应从重处罚,由于他的落网应当视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此案将择期宣判。 (王林 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