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持假文凭的状元破坏程序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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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2:24 红网 |
在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向社会招考并拟录取的工作人员中,笔试和面试均为第一名的女青年梅景,竟被查实持的是假文凭。目前,招考部门对是否录用她感到很为难。(1月10日《楚天都市报》) 针对此事,1月11日《新京报》,对社会上的“唯文凭论”进行批评。1月12日《南方都市报》也有评论指出,能力比文凭更重要,“连大学都没上完的比尔·盖茨本身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我完全同意这两篇评论的观点,但是对江夏区招考部门而言,目前最为紧迫的问题不是厘清文凭与能力的关系(虽然这非常重要),而是要立即在“录与不录”这二者中做出一个选择。在上述两篇评论当中,虽然作者都没有明确谈及“录与不录”,却很容易让读者推导出赞同录取的结论。 我的观点是不能录取,即使她考了第一名。因为录取她会破坏我们正在苦苦追寻的那些曾经丧失的程序正义。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招考方理所当然想招到真才实学者。我们姑且将“让能者上”当作是实质正义。要实现实质正义,必须用一套公开和严格的招考规则来保证,遵循规则可以被看作是程序正义。在这次招考中,招考方早已公布,应考者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这是招考的一条重要规则(暂且不论这规则是否合理),那么所有的考生都必须在这个规则下行事,招考方也要在这个规则下选拔人才。 梅景的确有真才实学,如果录取她,我们当然可以说这实现了“让能者上”的实质正义,但这是以破坏规则为代价的,是只要实质正义,不要程序正义。这种逻辑与某些警察为了破案而进行刑讯逼供又有什么分别呢?破坏了程序正义,实质正义也会遭到伤害,没有了程序正义,实质正义也荡然无存。 坚守招考规则与这种规则能否保证“让能者上”的实质正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在“录与不录”的问题上,我们所要做的只能是遵守既定的招考规则,才有可能保证最后的正义与公平。如果我们今天借口规则不合理而“特事特办”或者“法外开恩”,明天,我们还会找出更多的理由来破坏规则。不要程序正义,我们追求的实质正义永远是雾里看花。 也许梅景持假文凭是出于无奈,她也有很多委屈,理应得到社会的同情,但这也改变不了我们对程序正义价值的坚守。因为这个价值是整个社会正义与公平的基石。(稿源:红网)(作者:柳长盛)(编辑:莫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