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 今年起我市取消4项收费降低1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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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7:1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林维芳报道:记者近日从汕头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和降低部分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进一步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担,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收费项目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规划经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费;级差地租。降低的收费标准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中原按地面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6元,降低为按地面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元收取。取消和降低上述项目和标准后,每年可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约3800万元。 市物价局强调,对于取消和降低标准的项目,各有关收费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收取,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