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 成绩一律取消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2:14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赖迎春)凡不属父母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入我市的考生,其户口必须是在报名前3年迁入且具有我市高中三年的正式学籍,才算本地考生。昨日是我市2004年高考报名的第一天,市招办有关负责人强调:考生报名时基础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任何区县和中学更不得顶风违纪,今年凡是出现“高考移民”和“往改应届”,将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高考成绩。据悉,一些考生为了能够顺利考上理想的大学,瞄准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差异,将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空挂学籍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前到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就我市而言,主要是由于渝东南的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县、库区淹没乡镇和城口、巫溪特困县考生享有加分照顾政策,一些市内和邻近省份考生便想办法移民到这些地方,同时个别外省市考生也想移民我市参考。这将占用我市的招生计划,损害广大考生的利益,特别是民族地区、库区和边远贫困山区考生的利益。据了解,近两年来,黔江、秀山等区县报名时就劝退或遣返了几十位移民考生。为堵住“高考移民”,市招办依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在《招生实施规定》和《考务细则》中明确规定,“非本市正住户口考生不得在我市报考”、“凡不属父母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入我市的考生,其户口必须是在报名前3年迁入的,且具有我市高中三年的正式学籍,才可报考”;市招办同时还表示,为了保护应届生的利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往届考生和具有本市户口而在市外读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只能在正住户口所在的区县(自治县、市)招办报名。(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