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不能强行征订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3:30 北京晨报 |
本月起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曲志红)某些美其名曰“内部资料”的出版物,利用主办单位的职权强迫群众订阅,否则就不予年检、不许参加考试甚至不予办理执照等。这种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的故事,在一些地方却是真实的现实。对此,中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部署有关部门,今年一季度在全国开展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其违规出版、强行征订等行为。 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发出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说,各地要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从严掌握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审批。并规定,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从今年1月起必须在头版(报型)或封面(刊型)显著位置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