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规定 发现超载车就地分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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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3:4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交通部规定,发现超载车必须采取措施,就地进行分流。严禁对超载车只分流,不罚款。 交通部日前发出的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中强调,要严厉打击客车和客船超载等违法行为。凡发现超载运行的客车和客船,要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并采取措施分流旅客。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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