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维权:2004年消费年主题 食品、商品房等十大行业为检查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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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3:5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 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确定,“诚信·维权”为2004年消费年主题。 市消协有关人员解释,把“诚信·维权”作为今年的年主题,是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消法》的需要,也是解决现阶段消费维权领域里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所谓“诚信”,就是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全面、充分履行与消费者的约定义务,守诺践约,反对规避自身义务及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促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监督机制。所谓“维权”,就是号召广大的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以《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法律的标准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市场交易中的各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按照诚信原则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机制。 据介绍,开展“年主题”活动,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借鉴国际同类组织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而实施的。据悉,今年,中消协将围绕年主题主要开展八个方面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对十大行业的“诚信·维权”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这十大行业是:食品、保健食品;商品房、建材、装修;旅游;保险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各种社会办学(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电信;公用服务业(煤、水、电、供热、交通运输等);汽车及相关服务;农用生产资料。各地消协根据本地情况确定监督检查的行业,检查重点是十个行业在履行《消法》规定的十项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卫生、安全、价格、计量、标示、营销宣传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欺诈行为等问题。同时,中消协还将继续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活动,就不平等格式条款与行业、企业进行对话,促使行业、企业修改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及行规、行约,使相关行业、企业在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迈出新的一步。 据悉,青岛市消费者协会今年将围绕“诚信·维权”这一年主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专项系列活动,提高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诚信青岛”建设。(本报记者刘锟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