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目标考核还有意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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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4:25 红网 |
又是岁末年初,各单位都在忙于会议和完成各种各样的总结。对于党政机关来说,有一项总结是绝不会被领导遗忘的,那就是综合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的填报。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各党政机关一年来的综合考评,然后根据考核成绩的得分,核定各单位人均可以发放的目标考核奖金额度,也即平常所说的机关“年终奖”。 然而,笔者近日在一些党政机关走访时发现,几乎所有的单位在填报考核完成情况时,完成率都是超额出好多,有的是比年初核定的目标超出好几倍。但仔细一看,这些单位年初制定的考核指标,其实早在上一年就完成了。比如说,对绿化部门的考核,该城市的绿化率其实在2002年就达到了30%,但是在2003年初制定绿化率考核目标时,居然是25%。为此,难怪各机关单位上报的目标考核成绩都是一片大好。 综合目标考核与干部组织人事考评,是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进行行政管理的两大抓手。一个是管事,通过党务政务的综合考核,运用奖金收入的经济手段,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一个是管人,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考评办法,任免干部。党政机关的综合目标考核有信息、组织、安全、卫生等好多个项目,其中比重最大的是体现本单位工作职责的考核内容,如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是医保、社保、就业率等;林业部门是绿化覆盖率等。既要求各单位配合做好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又要突出自身的任务。每年初,各个党政单位都要向考核部门上报自己的年度综合目标的,由上面考核部门核定后下发具体考核任务。 党政机关综合目标考核的设立,是很有必要的。但为何会出现把去年已经完成的任务,当作今年的考核目标呢?这样的目标考核还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呢?笔者认为,应该把各单位的年度主要考核目标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让目标考核对机关单位和个人起到应有的激励和制约的作用。(稿源:红网)(作者:叶兴法)(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