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一个月 工资是负数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6:2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天早上,在如剪的寒风里,衣着单薄的打工者贺明亮瑟瑟缩缩地找到报社,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夹子,记者发现,钱夹子里连一枚硬币都没有,只有一沓叠在一起的字条。这就是他在一家饭店辛苦一月的全部报酬:6张罚款单、3张押金条和一张倒欠饭店56元的工资条。 坐在本报读者接待室,不满18岁的贺明亮稚嫩的脸上满是忧虑,他结结巴巴地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打工经历。去年9月7日,贺明亮开始在郑州市经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附近的土家煨锅打工,当传菜员。当时谈妥月工资330元。去年9月、10月、11月三个月,在扣除每月50元的服装押金及其他费用后,贺明亮分别拿到工资87元、249元、213元。令他想不到的是,自己1月6日被辞退后,去结算去年12月份的工资时,居然是“-56元”。这意味着12月份他不仅白干了30.5天的活儿,还要倒贴钱!1月份他虽然干了几天活儿,也被“冲”了。 贺明亮拿出饭店给自己的工资条。记者看到,去年12月份的工资条是这样的,基本工资:330元乘以50%;迟到:-15元;打碎餐具:-172元;平摊餐具:-14元;扣工装干洗费:-10元;扣水电费:-7元;合计:-56元。 贺明亮说,12月份工资之所以打五折,是因为老板说,不管啥原因,春节前不干的,只能拿一半儿工资。贺明亮说,他自个儿没有辞工,1月6日那天下午,是徐领班告诉他,因为他表现不好,不让他干了。打碎餐具的费用其实包含了“因工作失职扣41元”及打碎茶碗等6张罚单。按罚单上的数据应扣132元,工资条上却扣了172元,按工资条上的数据算,应扣53元,而饭店算成了56元。此外,虽然他按饭店的“定价”,赔付了破损的餐具,同时他还必须分摊餐具费用14元。 贺明亮的3套工装已交到库房,还扣除了干洗费,但他手中的工装押金条却兑不成现钱。不名一文而又“负债”在身的贺明亮,只好变卖了自行车,徒步在这个寒冷的城市里游荡。他执拗地一次次向报社、执法部门反映自己的遭遇,希望讨回自己那微薄的工资。 昨天,记者去土家煨锅采访,未能见到饭店老板。姓徐的领班解释说,饭店有自己的“规定”,贺明亮领了“负工资”,是他表现不够好。昨晚,记者发稿前终于和该饭店老板陈女士联系上。陈女士说,12月份的工资之所以按50%计算,是因为春节前员工难找,还要培训,按饭店规定,凡春节前辞工的,工资一律按五折计算。记者问,贺明亮是被辞退的,并不是自己辞工的,对此,陈说,饭店中每月表现位居后三名的工资也要五折支付。记者问这种规定符合什么标准时,陈绕开了话题。对于既扣服装干洗费又不退服装押金的问题,陈说,那是因为贺的服装干洗时油渍洗不掉。对于赔付了破碎餐具又让分摊餐具费一事,陈解释说,饭店里部分餐具是由员工自愿保管的,如有损坏也是员工自愿分摊的,她强调这不是饭店强行要求的。 目前,郑州市金水区劳动监察大队已受理并调查此事。 (记者 彭长香/文 李康/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