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税收法律监督机制(依法治税大家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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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6:4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孙庆华 税收是政府部门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的资金来源,各项税款能否及时征收到位,关系到各级政府职能的履行、国家机器的运转以及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税收是享用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必须支付的代价,纳税人不仅是各项税款的缴纳者,同时是各项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受益者,严格执法,依法征税,关系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 法治实质上是治权、治官,要推进依法治税,制约权力是重点,税收立法是基础,从严治队是关键,协税护税是保障。近年来,有的专家、学者提出了纳税人、征税人和用税人理念,从另一个角度对依法治税理念的变革进行了诠释。事实上,税务机关是征税人,政府部门是用税人。纳税人、征税人和用税人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的关系,从法律关系看,实质上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作为征税人的税务机关,既要切实履行好依法征税的义务,把该征的税如数收上来,又要依法运用好征税的权力,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无论是对国家利益的维护,还是出于对收入再分配异化的遏制,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和日益尖锐的偷、抗、骗税较量,都需要实施及时准确的税收监控和强有力的税收稽查。 为保障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税收法律监督机制。税收法律监督包括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税收法律行政监督主要应明确税收行政执法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强化税收行政执法主体的地位,减少党政行政机关对税收执法的干预。同时在税收行政执法主体内部也要建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机制。税收法律的司法监督主要应防止执法主体权力滥用,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法律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群众监督。其形式可提出合理性建议,提出质询、建议、批评;可以聘请税法监督员;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公开或秘密举报。税收法律的舆论监督是维护税收法治不可缺少而且越来越重要的手段。如果说现代法治国家推崇的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法治信条,那么“以舆论监督权力”则是现代社会弘扬的一种民主理念。舆论监督的威力在于通过媒体曝光,将各种社会问题公之于众,使各种违法现象无藏身之地。因此,依法治税也必须充分动用舆论监督的力量,把征税活动和执法行为置于公众的“阳光”之下,保证规范执法。真正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做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除了立法上要加快步伐,体制上要深化改革,社会的税收环境要进一步改善外,从执法自身来说,关键是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制定规章,强化监督等。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14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