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大限剩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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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7: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王文隆实习生潘波)今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紧急通知:到1月15日止,属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责令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拖欠工程款限额内先予支付民工工资;对拒不执行的单位,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实行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通知同时提出,今后在我省建立工资清欠每日报告制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建立督查制,对清欠工作进行督查。每天下午,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均要如实报告清欠的数据、检查的单位数、涉及的民工数、用人单位与民工签订补发协议的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