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雅”惹上跨国侵权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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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7:3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韩东良)以生产豪雅眼镜而出名的日本HOYA株式会社昨天在宁起诉了南京一家同样也叫豪雅的公司,理由是侵犯商标专用权,并提出了100万元的索赔。 据了解,原告HOYA株式会社是一家日本国企业,1997年在中国注册了“豪雅”商标,核定使用在眼镜等商品上。豪雅(广州)光学有限公司是“豪雅”商标在中国的惟一使用人。两原告认为,“豪雅”商标为日本驰名商标,根据《巴黎公约》的相关规定,南京豪雅光电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对他们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侵害。南京豪雅光电有限公司则认为,他们是通过豪雅(广州)光学有限公司授权给无锡一家公司的再授权,才经销豪雅眼镜的,还拿出了豪雅(广州)公司给无锡唯琼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但是,原告代理人认为,即使有授权也只是2003年一年时间,他们的商标是1990年就注册了,而被告的公司早在1999年已成立,其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是一直就存在的。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的这一跨国的商标纠纷如何了断,本报将作进一步跟踪报道。 《江南时报》 (2004年01月14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