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舞厅审批“开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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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26 半岛都市报 |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关瑛) 停了三年半的全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活动,将于明天“开禁”。各无证歌舞娱乐场经审查符合《娱乐场所管理规定》后,可于2004年2月20日前到市文化局市场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取得合法营业资格证。 据了解,自2000年6月以来,本市只对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配套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审批,其他在此之后设立的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均属未经审核、无证经营。为了促进歌舞娱乐行业有序发展,市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近日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明天起市文化局在全市范围内受理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的申请,申办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要求必须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局在受理申请后,将严格按照文化部《公众聚集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以决定是否予以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