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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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8:47 海南日报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2004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04年2月15日至19日在海口召开,建议本次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海南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海南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海南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2003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2003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省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八、选举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