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试行“求刑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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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9:4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新华社杭州1月13日电 对于刑事案件,检察官以往只负责指控罪名、提供证据,对罪犯的量刑往往由法官最后一锤定音。宁波北仑区检察院去年7月试行“求刑权”,在121件案件中对151名被告人提出量刑意见,使被告人上诉率明显降低,被告人翻供率和上诉率大为下降,其中翻供率较以前下降了50%,上诉率也由上半年的8.6%下降到下半年的3.3%。律师普遍认为,被告人在量刑前知道检察机关的求刑意见,并在庭审中对自己的量刑进行答辩,其在此过程中清楚法院形成判决的前因后果,增强了对判决公正性的信任度,因而大大减少了盲目上诉。 (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