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不合格婴儿摔破头谁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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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9:4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汤新颖)近日,东莞市消费者李小姐向本报投诉,她在广州下九路一家专卖妇儿用品的商场购买的美国嘉×牌婴儿学步安全带在使用中忽然断裂,导致小孩跌伤前额。但在向商家索赔时却遇到了麻烦。 消费者:学步带无中文标识 李小姐说,学步带是2002年10月花57元买的,当时,宝宝快满周岁。然而,十多天后的一天,她正在家里使用安全带牵引宝宝学走路时,连在宝宝身上和她手中的牵引带之间的塑料拉环忽然断裂,由于毫无防备,宝宝一头栽倒在地,额头右侧摔出了一块瘀血。 据李小姐说,事后,她要求商场除了赔偿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共3114元外,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共计10.3114万元。双方交涉多次不能达成协议。于是她投诉到荔湾区消委会。 李小姐强调说,购买时学步带的包装上“满篇英文,没有一个中文字母”,因此她没法明确掌握学步带的使用方法。“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没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的产品是应该视为假货的,但自己当时没有留意”。 商场:只愿赔偿3114元 记者昨日从荔湾区消委会获悉,对于李小姐的要求,商场和嘉×学步带的代理商表示不能接受,只愿意赔偿3114元。 消委会人士说,商场否认“产品无中文标识”的说法,而目前同型号的学步带在被投诉的商场里已经找不到了。且“肇事”学步带的外包装也已被李小姐丢弃,因此该车到底有无中文标识无从认定。目前,投诉双方都不肯再让步,消委会无法继续调解。 昨日,记者致电该商场,有关人士只表示“消费者索赔证据不足,不同意就法庭上见”。李小姐也表示,将把此事告上法庭。 据了解,李小姐在事发之后没有及时保留证据也是导致投诉陷入僵局的一个因素。首先,孩子摔伤之后没有及时送到医院诊断,而是20多天后才到广州市儿童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轻微脑震荡”。由于拖的时间较长,无法认定孩子的受伤和学步带之间的因果关系,孩子摔伤的原因也说不清了。此外,李小姐没有保留学步带的包装。 为此,消委会和法律界人士提醒,购买商品时务必保留相关凭证,出现问题之后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这样才能使有利于事后的维权。 专家点评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但不是没有例外。按《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地等。这是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商家的义务。商家是否履行了这个义务,要由他来证明。(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