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印发2004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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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0:0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许俏文)昨天,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2004年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要点》上获悉,2004年广东省普通高中招生数和在校生数要比2003年增加15%以上,并且从2004年秋季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各起始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此外,省财政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学生给予“两免一补”(即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 初中小学今年全面实施新课程 据了解,高中阶段仍然是广东教育发展的“瓶颈”,为此,教育部门要求各地着力新建或扩建优质普通高中,落实省普通高中建设专项资金,继续扶持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县级优质普通高中的发展。大力推进高中办学体制改革,使公办高中创新机制扩大优质学位成为普通高中发展新的增长点。2004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数和在校生数要比2003年增加15%以上。 珠三角地区力争到2005年有大部分镇基本建成教育强镇,东西两翼、粤北山区要抓试点逐步铺开,并启动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工作,扩大高中优质资源,加快普通高中发展。在抓好76个省级实验区工作的基础上,从2004年秋季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各起始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 农村贫困学生可获“两免一补” 广东将建立“两免一补”的扶困制度,省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学生给予“两免一补”(即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并安排2.1亿元继续实施每年资助5000名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学校计划。此外,落实经费,对民族地区(3个民族县)寄宿制民族班学生按实际人数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小学生60元,中学生80元。 据悉,广东教育部门还制订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有关政策,使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门将继续纠正错位使用中小学学杂费的行为,保证中小学学杂费全部用于学校正常运作。尚未撤消镇教办的县(区),要坚决予以撤消,并完善和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的管理。 省财政每年拨5亿发展农村教育 据悉,到2007年,全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争取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省政府明确,县级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起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要将中小学布局调整所需的校舍扩建、农村破旧校舍的改建以及解决大班额所需新建扩建学校的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此外,省、市财政将加大对经济困难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2003年至200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发展教育事业,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校舍扩建和危房改造;从2004年开始连续4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的计算机室和语音室的建设。(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