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鸣:能跪着求婚就也能跪着服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1:01 人民网 |
网友:王海波 1月8日下午30分,在沈阳市黎明国际酒店的西餐厅,当着两位手捧999朵玫瑰的证人,一个小伙子扑通一声单腿跪在一位漂亮姑娘面前说:“答应我好吗?我求你了,我爱你!”面对如此诚意,良久以后,姑娘笑了:“好了!我答应你!” 来自1月9日的《华商晨报》上的这篇报道,一开始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和在意。因为,这种“新鸳鸯蝴蝶梦”式的爱情故事在电影、电视剧中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见到,早已经习以为常了。它的真正让我好奇,却是刘铁先生发表在东北新闻网上的一篇文章《》(见1月13日),提出:“谁能说,这位男士在自行辱没人格、出卖尊严、践踏道德?同理,既然跪着可以求婚,那么就可以跪着服务!”对此,笔者不但不敢苟同,而且还觉得这个逻辑实在是可笑得到了无法再荒谬的地步。 小伙子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下跪求婚,确实不属于辱没人格、出卖尊严、践踏道德,相反是真心诚意的表达和流露,就如同你刘先生也可能偷着给老婆跪下一样。但问题是,这怎么能跟“跪式服务”同日而语呢?显然,刘先生在这里犯下了一个只有小学生才会经常犯的简单的逻辑错误。一是类比对象的性质不同,前者属于个人的生活问题,后者属于经济的雇佣关系;二是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根本不是谁产生谁的道理。由此可见,为了证明“跪式服务”的合理合法性,刘先生已经不惜张冠李戴和指鹿为马了。 接着,为了证明“跪式服务”中人格没被消费,从而进一步证明“跪式服务”合理合法,刘先生还举了一个日本人的例子。他说,“在日本的加油站、商场,经理率众,头都要碰到了地,能把你吓着地叫喊:‘依拉夏伊玛塞(欢迎)——!’”这一类比,虽然没犯对象上的错误,都是拿人和人在比,但是明显地让人无法接受。因为,日本人重礼不假,但怎么能把他们的礼硬是要中国人学习,非得向日本人看齐呢?尤其需要指出的,日本人的“头都要碰到了地”,离“跪式服务”还有着相当远的距离。所以,即便日本人的“头都要碰到了地”中没有人格被消费,也并不能证明“跪式服务”中没有人格被消费。 此外,刘先生还从经济学的角度加以分析,认为“‘膝盖生不出利润说’显然站不住脚。”他特意举了《贵州都市报》上的一个例子,遵义市一农妇为救被烫伤的儿子,6天时间内向捐助者磕了700个头,共有700多位捐助者向他捐款3440元。依刘先生的见解,这位农妇的跪是生出了利润的,即3440元轻易地就拿到了。不过刘先生忘了,利润是跟生产和消费相连的经济概念,求救、捐款则是人道主义的概念,两者同样不可类比。否则,就如同拿月亮和月饼相比,而不是跟太阳、地球、星星等同质的星体相比。 行文到此,我不由自主地怀疑起刘先生的真正用心。自从1992年,孙中山先生宣布取消跪拜礼,历史的车轮又向前行驶了将近100年。然而如今,刘先生非得千方百计地寻找各种理由来证明“跪式服务”的合理合法,并且心情急迫到了见到例子就强拉硬扯的程度,根本不管它是否牵强和可笑。因此,我想请教一下刘先生:你说的“”,是否还意味着“能跪着求婚”就也能跪着走路、跑步、睡觉......? 相关文章: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