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粮票旧规怎么现在才要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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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3:01 北京娱乐信报 |
新闻案例 “赔粮票”旧规准备修改 陈年旧规至少有上百部 记者12日致电铁道部法规司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暂行规定》现在确实还在用,但适用率已经不高了,因为很少发生铁路部门过失伤人的事。就其中明显与时代严重脱节的条款,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已经意识到了,“我们也已经向国务院提出了废除或修改规定的意见,但具体操作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废除法规也得要国务院批准。” 北大法律系副教授佟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这样的不适用于现代社会的陈年旧规并不鲜见,“不夸张地说,至少还有上百部。就像收容条例,要不是孙志刚的事情发生,相信这部条例的修改也不会那么快。”(详见1月13日本报) 重点点击 立法与执法都需要与时俱进 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从铁路赔偿情况看,立法机构不仅仅是要增加新法律,不断填补空白,还要特别重视法律法规的更新,清洗那些过时的法律或相关条目,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正义和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应有权益。要知道,法律的任何疏忽都会严重损害公民的利益,一条命值300元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立法更新重要,而执法与时俱进更重要。法律不只是立法部门的事情,具体行业或部门在执行中也应与时代同步,要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以符合法律精神的行业规定确立法律法规的“现在时”,这是维护法律的关键,也是法律的生命力的体现。只有这样,法治才是彻底的法治,社会才会向完全的“法制社会”转变。 有消息说,浦东机场一碗什锦海鲜汤面的价格高达58元,如果比较一下铁路部门的赔偿标准,5碗面相当于一条命的价值。想到这里,岂不悲哀!如果这种漠视生命的旧规还被不时祭出,改革之剑必将重重地砍向它的头。近年来“铁老大”不是尝到改革的“阵痛”了吗?难道还要继续“阵痛”?想利用法律法规的“疏忽”来视生命如草芥,那“最后的晚餐”的时间就要到了。法律需要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共同维护,而且是与时俱进的维护,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部门或行业的利益。 闵镜品 众说纷纭 为什么火车“撞了也白撞” 许多人有这么个概念:火车撞死人“不赔钱”。这种观念是怎么树立起来的?看到这份老掉牙的文件,我明白了一二。不是不赔偿,而是形同不赔。 有关部门死守钱数标准,致使这一制度“暂行”了24年,让有“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厅”字样的文件成了无视生命价值的盾牌。“铁老大”不知道制度不合理吗?可是票价与服务性收费却与时俱“涨”,如此心态,群众有“撞了也白撞”这个观念就没什么奇怪的了。品文 从初衷到现实 这个制度的初衷,并不是想说“火车轮下的生命不值钱”,查20世纪70年代工资情况,300元相当于正式职工的半年工资,按照这个标准推算,现在的赔偿至少在5000元以上。那么为什么有的执法部门抱着老制度中的“300元”不放,而把相当于半年工资总额这个标准“忽略”了?看来,“这些部门”粗中有细的实质,还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思想作怪。 张文 能用粮票买火车票吗 如果撞死人赔粮票的思路成立,火车票价也应该25年不变,因为国家从来也没有发过涨价的红头文件,而且还可以用粮票兑换;如果真的有人用粮票去换火车票,他的遭遇将会怎样?十有八九会被保安大棒子轰走。而现在的“该派出所”,却拿着25年前“革委会”的红头文件,煞有介事,振振有辞,一本正经。 所以,只要有了垄断的权利,什么样损人利己之事,都可以堂而皇之干出来。 孙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