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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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4:4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物业收费超标 如何索赔问:我公司最近发现,公司写字楼所在的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远超物价局批准的水平。请问,我公司应该如何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是先向物价局投诉呢?还是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该法又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这些规定,本案中的物业公司违反了物价局批准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对此,你公司既有权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也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管理费。以上两项权力的行使并无先后顺序,既可先举报后求偿,也可先求偿后举报,还可同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