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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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5: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董宏君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近日在中央党校第十九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座谈会上指出,为人民创政绩,应该是每个人民公仆的终身追求。为人民创政绩,才能得到人民拥护;为人民创政绩,党的事业才能得到发展。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 贺国强强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地把握政绩观的科学内涵。要用政治的观点看待政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要用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要用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要用全面的观点看待政绩,把党和人民的要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 贺国强指出,中青年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通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思想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把权力用在为党建功、为国尽职、为民造福上,把职位作为为党和人民创造政绩的舞台。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要把发展思路是否正确,发展战略是否合理,能否处理好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是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发扬“两个务必”,经受住艰苦环境的锻炼。要密切联系群众,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实利。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创造出党和人民满意的政绩,在伟大的实践中成长进步。 贺国强最后指出,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各级党组织尤其是组织部门负有重大责任。要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注重制度建设。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在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勤政为民、甘于奉献、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 中组部、中央党校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座谈会由中组部副部长王东明主持。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15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