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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7: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实习记者宏兵通讯员国栋)一摩托骑手骑车时撞上了道路维修的警示标志摔成了重伤。骑手以人身受到伤害为由诉至法院,向道路施工单位索要人身损害赔偿。日前,在邗江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据了解,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邗江人吴某骑重庆牌摩托车沿着扬州市邗江扬寿镇回归大道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扬州市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南100米左右时,由于吴某疏忽,没有及时发现该道路正在维修的警示标志。吴某的摩托车撞上警示标志后摔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他以施工单位在此设置警示标志有过失为由向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施工单位邗建集团万达市政公司索赔。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邗江邗建集团万达市政工程公司一次性补偿吴某25000元。 省亲途中迷了路 热心的哥助其归 本报讯 (实习记者王金武)日前,一外地来扬州省亲的妇女,因在回家途中迷路而无计可施,扬州好司机不为名利,帮助她找到亲人。 据了解,春运期间,从四川赶回扬州与亲人团聚的一位妇女,在凌晨3时许,行至仪征市新集镇时,因找不到回家的路,而在路边招手拦车询问。此时,邗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分公司“爱心车队”的成员乔永春正巧路过,在问清情况后,他二话没说,立即请她上车,向仪征朴席土桥方向赶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辗转询问,终于帮她找到了目的地。该妇女的丈夫在得知情况后,非常感动,当即拿出100元钱作为报酬,却被乔永春婉言谢绝了。 《江南时报》 (2004年01月15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