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冰上诉被驳回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7:31 半岛都市报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4日对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受贿上诉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王雪冰的上诉,维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12月10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的判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裁定驳回王雪冰的上诉,维持原判。 公诉人及王雪冰的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王雪冰的亲属旁听了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