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必须用于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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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4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学校收费资金今后将全部用于教育事业,严禁用来搞房地产开发、从事股票或期货交易以及滥发奖金、实物、组织公费旅游等。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坚决纠正挤占、截留、平调、统筹、挪用学校收费资金行为,确保学校收费资金全部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通知说,各类学校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同级财政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学校收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及时足额核拨学校经费。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将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学校收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