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区4万困难职工纳入城市低保低保金春节前发放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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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56 海南日报 |
本报垦区1月14日电 (通讯员若石记者符耀彩)节前,党把温暖送群众。记者从省农垦总局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民政部的有关紧急通知精神,我省垦区4万2千余名困难职工被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证》和低保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户。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省垦区有困难职工4万8千多人,2001年10月已有6个市县的具有城市户口的5227名垦区困难职工纳入当地低保对象。此次则是农垦系统非农业户口的4万2千余名困难职工。非农业户口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属垦区首次。 据了解,此次纳入城市低保的垦区困难职工范围是:农垦各企事业单位2002年12月31日前经县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或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农垦系统国有企业单位的人事、劳动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调入,录用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已登记有当地农场常住户口的人员。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的市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纳入。 据介绍,该项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各市、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垦各企事业单位低保管理工作,并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作者:若石 符耀彩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