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改革引人瞩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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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0:19 贵州都市报 |
日前,省委副书记黄瑶在参加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遵义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对遵义中院推行的司法改革给予高度评价。这些司法改革意义何在呢?记者为此专访了该院李祖良院长。 错案追究促进公正与效率 为提高办案质量,遵义中院从所辖13个基层法院抽调了近50名审判业务骨干,对该院前段时期审执结的4000多件各类案件逐一进行了质量检查,并在全省率先实行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规定办案法官一旦办理了错案和超审限案件后,无论过了多少年后被发现,只要办案法官还在法院系统工作,就将受到责任追究。 法官须交纳廉政保证金 按照该院出台的廉政保证制度,中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初均须向监察室交纳800至500元不等廉政责任保证金,各县(区、市)基层法院也须向上级法院集体交纳保证金。如果有一例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受到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院长、分管院长、庭室正副职以及违纪当事人的廉政责任保证金将被全额扣缴。 同时,该院还在全省法院系统中率先实行抽牌分案制度,全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均需通过公开抽牌的方式确定承办法官,确保受理的案件从一开始就进入公正、公开、透明的良性诉讼状态。 裁判文书改革受欢迎 目前,该院还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以裁判文书样式改革为载体的司法改革。相对于过去的法律文书,改革后的文书增加了封面和封底,以黄色为基色,并在封面上印制了庄严的国徽。在法律文书的封二上增加了警句格言,要求法官和当事人均应常怀律己之心。为了体现为民服务的宗旨,该院将三大诉讼法中赋予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司法文明等一些权利摘录在了封页内,以方便当事人查询。 据了解,今年该院还将推出一系列司法改革措施。 (唐正平) |